哈范儿手工坊章程
简 介
哈范儿手工坊,是一个综合性性质的社团.本社团持着发扬“DIY”精神,通过手工制作提高个人素质的宗旨,通过对会员手工技能的培训,提高会员的动手能力,培养创新思维能力,增强社会独立能力.本社团设有会长和副会长,团下设有秘书部、宣传部、常务部、财务部、共四个部门,各部门有部长和干事.面向全体在校学生招收会员,社团成员以喜爱动手制作手工或对此方面有兴趣的同学为主,会员享有基本权利、承担基本任务。
本社团采取小班指导的形式教授会员各种手工技能。十字锈,毛线类作为长期立项,不定期进行新式DIY的教授以及其他活动。
一、协会宗旨:
发扬“DIY”精神,通过手工制作提高个人素质,增强个人思维能力
二、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社团名为哈范儿手工坊。
第二条 社团宗旨:发扬“DIY”精神,通过手工制作提高个人素质,增强个人思维能力。
社团任务:通过对会员手工技能的培训,提高会员的动手能力,培养会员的创新思维能力,增强社会独立能力。
社团性质:综合性
第三条 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社团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第四条 社团接受学生处和团委的领导,接受广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的指导,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守《大学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本社团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社团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三) 筹备召开社团的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纳和除名。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 决定副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八) 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条 本社团管理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部长若干。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和工作能力;
(二) 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成员,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七条 本社团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报社团联合会审批;特殊情况下也可公开招聘。广大学生处和团委有权对各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方面),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社团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由社团重新民主选举。
第八条 社团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服从学生处、团委的领导。
(二) 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三) 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四) 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纳和处分会员。
(五) 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六) 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七) 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第九条 社团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一) 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二) 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三) 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本校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4、 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十条 社团管理机构每月召开两次工作例会。
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社团管理机构有权提请学生处对其进行免职。社团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社团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十一条 社团会长职责:
(一) 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 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三) 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四) 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二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工作。
第十三条 社团下设内务部、外联部、宣传部、财务部、技术开发部、秘书部共六个部门,通讯联络员一名。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一)内务部
1、 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
2、 负责本社团所需物品的采购。
3、 协助管理机构做好大型活动中各部门的具体分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管理机构反映各部门工作的情况。协调其余各部的活动安排。
4、 负责内部事务,协调社团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使社团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二)宣传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且能够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资料。
2、负责社团简报的编辑和印刷。
3、负责社团与其他社团的联系和交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大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负责社团与校内外各种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社团形象和知名度。
(三)财务部
1、对社团各项活动进行财务管理和审批。
2、定期进行财务汇报,确保财务透明。
3、向社团管理层提供财务状况报表,提出合理的经费支出方式。
(四)秘书部
1、 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社团工作人员和社团会员档案的管理。
2、 定期进行工作总结的归纳、整理 。
3、负责社团活动现场的接待和签到。
第三章 财务管理、经费使用
第十四条 资金来源 资金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以及其他方面。
第十五条 财务管理 由财务部管理财务收支使用。
第十六条 财务监督 财务管理帐务定期公布,接受全体社员的监督。指导老师和学校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日常监督。
第四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社团成员以喜爱动手制作手工或对此方面有兴趣的同学为主,面向全校招收会
会员享有基本权利、承担基本任务。
第十八条 申请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
(一) 对手工制作有兴趣爱好。
(二) 拥护本社团的章程 。
(三) 有自愿加入社团的意愿。
第十九条 会员加入社团的程序
(一) 提出申请,招新当场或者平时联系社团。
(二) 工作人员登记档案并分发会员证。
第二十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 对社团工作享有参与权。
(二)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 对社团工作有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四) 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面向会员的活动的权利。
(五) 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并享受优先的权利。
(六) 其他应予享受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 自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
(二) 服从社团组织领导,维护社团权益和声誉。
(三) 积极参加社团发起的各项活动。
(四) 其他相关义务。
第二十二条 会员的奖惩制度
(一) 对社团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帮助社团宣传作用的给予奖励。
(二) 对不遵守社团规章制度、有意扰乱社团正常工作组织、损害社团名誉的给予 惩罚。
(三) 具体奖惩项目视具体情况由内务部决定,严重或突发情况还要由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四) 用做奖励的礼品资金将由财务部拨款。
文化传媒系哈范儿手工坊
2010年12月13日